徐行

叶粉♡叶修是我的信仰和宝藏。
写文吃粮都以叶修为中心,不介意攻受。
反正我的世界只有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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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长评】致《狼烟》

       首先我得感谢 @猫柒 大大的《狼烟》,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韩叶故事,并且她对韩叶的个人理解也让我深受启发。我原本理解的韩叶是相互理解但因为所在战队不同、理念不同而注定不能做队友,韩队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往无前,执着坚持的硬汉形象,也是有官图的原因吧,叶叶我也不用多说,就是very nice。我自己写韩叶是摸索着来找感觉的,总觉得老韩是铁汉柔情,而叶修不解风趣。不过猫柒大大的《狼烟》给了我不同的感受。华夏文化兼容并包,希望我也能更加贴近韩叶的性格来写同人文,为爱发电我快乐。

        闲话说了一堆,接下来就是我对《狼烟》的解读了。我个人比较傻,看文只是在看个热闹,总是不得门道,所以此次长评结合了《狼烟》的评论,包括 @不知道叫啥 ,看评论时就觉得是个很厉害的人,哈哈哈。总之希望能多方面理解《狼烟》吧。

        《狼烟》的剧情,我总结一下——就是霸图守城,月氏出事,老叶因为粮草而来,却意外和老韩卷入狼人事件,由此引出多年前命批的大凶之兆,以及两人年少时的回忆。因为狼人食人,危害颇大,老叶让人送信通知,准备围剿,然而狼人首领有智慧,阻断信使送信,还占据霸图30里外点燃狼烟的烽火台,60里外的地方则风险太大,干等也不行。于是老叶和包荣兴、乔一帆去拉兹山传说中的曼谷城去点燃狼烟。同时霸图守城,等待叶修点燃狼烟。老叶怎么辛苦危险不说,反正狼烟已燃,狼人压力剧增,加大攻城力度,霸图艰难守城,韩文清、林敬言等受伤,老叶及时赶回,共同抗战。但是都是伤病打不过,好在蓝雨、微草、轮回及时赶到,狼人被灭,霸图得救,叶修回京。故事到此结束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我十分想要个番外来着,但是猫大写得辛苦,我也不好催,于是光明正大在长评里催催,虽然觉得《狼烟》故事简洁利落,不拖泥带水,番外不写也罢,但是还是想看韩叶发糖!哪怕我知道韩叶比较直男,我也还想看!这一刻我的智商为零,不要管我!【疯狂甩头】

        《狼烟》主线明确,回忆也恰当好处,伏笔也埋得挺好,出来时不觉局促,情节渲染得当,主角性格明确,看得出就是韩叶的风格,私以为是篇好文。先从触我的点讲起——

只是,多少有了点变化。

演武的时候会收些力道,读书的时候会帮对方拔一下灯芯。添饭的时候会为对方留一份爱吃的菜,天冷的时候先起来那个会随手为对方多拿一件外套。

只是,这样的关系离了太学就断了。不是谁说了什么,只是凑不到一起,也就只剩下了明面上那点政见不同的争执。

谁也不知道,他们没有上过心,从来没有。

这有什么好计较的,各有各的立场,各有各的想法,敞开来大家吵上一架,看谁能把皇帝说动了就行。说到底,他们还不都是精忠报国,站在自己的位置上尽忠职守?又哪里有什么很多的不一样?

只是,他们没什么机会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在这里看到了韩叶发糖,特别甜。直男式的爱情从不说什么天长地久,你有你的责任,我有我的抱负,在一处时不是我由着你、你由着我,而是我们没有共同的话题和理念时,即便互不理解,也能做到信任和默契。不计较是不是爱不爱,而是更高层次的一些东西。这里,原谅我词穷,原谅我想把韩叶吹上天。

再次见到这个人。

大漠苍茫,他们日日争执,却在私下里好似不曾分离。他躺在黑夜里,身边睡着韩文清,听着他的呼吸,心里茫然却又安稳。

茫然不知明日,不知道危机会否度过,不知道是否有明日之后的明日。他记得张学士的话:生门闭合,大凶之局。

安慰是为他。

他听着韩文清的呼吸,他有些粗糙的皮肤贴着他的,带着滚滚的热气,分明是生的感触。却又觉得安稳。

叶修想起韩文清跟他说的那句:“大不了就是死在一处。”

可是,这次怕不是他们死就可以了的局面,他们的身前是险恶,身后是太多人的生死。叶修想着就觉得茫然,可是贴着韩文清又觉得安稳。

似乎察觉到了什么,韩文清的手动了动,将叶修的手握在了手里。两人的手握在一处,并肩躺在黑寂的夜里。

不怕的,不怕的。

就是生门闭合,大凶之局,那也不是死局。只要不是死局,他和韩文清总能一起,撬开那条缝,把那生门破开。

只待明朝!

        啊,就是这里!韩叶两人不惧生死但又凸显他们承担责任时那种使命感,简直是太帅气了!我说不好他们有多棒,就是两人并肩面对生死,争夺一线生机那种默契和信赖,仿佛只要平时争吵的两个人并肩作战,什么都可以不怕,什么难关都可以闯过,之后依然是你我平安,各执一词,你来我往!先让我表演个原地升天!

他们两个闹得特别凶。以前还有相处的机会和好,可是现在相处的机会都没有了。

到了他这个年纪,往往孩子都已经好几个了,可是他偏偏还单着。幸好还有一个不知道想些什么的叶秋陪着。家里的老爷子不知道催促了多少次,可是叶修没法说。他没法说他有个喜欢的人,他有个想要过一辈子的人。甚至,他也不知道这个人能不能就这么一辈子,一辈子那么长,他们两偏偏又是这样的关系。

有的时候,夜深人静了,他也会想想,觉得有点茫然。

可是韩文清不。哪怕卦象说他们天生向背,哪怕他们每次见面都吵得不可开交,可是他从不迷茫。

他也不让叶修迷茫。

每次看到韩文清这样,叶修就心软了——大概就这样了吧。做个倔强的人,倔强一辈子到了老了老了,做一对倔强的老头。他们对彼此无比地倔强,可是却互相明白,总能包容原谅对方的倔强。

如此,也是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呜呜呜,看到这里,我就在想,这两个人怎么那么好呢。老韩从不迷茫,前进的同时又看得很透,两人倔强、又互相明白,还能包容对方的倔强,这种直男式的不妥协太戳人了。

比起来,韩文清怕是远远不如他的。他要求自己生,求霸图的军士的生,还要强求着正在涉险的叶修生。

他不会说好听的,他说不出来,若是你如何了,那他便也如何。能在一起有过这么一段,也就好了。

韩文清要求就要求长久的,长长久久,久到胡子一大把,人老得不能看了,干一架,然后两个人再凑到一起喝杯茶算作和解。那些如何如果都是妥协,都是对着命运里的求不得的妥协,韩文清学不会妥协,哪怕是跟老天对着干那也可以。

如今,躺在床上,他身体没有办法动弹,就连看个月色都已是不得。偏偏闭眼睡去之前还在练着要叶修好看。

幸好,他们两个虽然脾性不同,这种倔强倒是一模一样的。他们总是用着不同的手段,想着不同的观念,可最后求的都是殊途同归。

        殊途同归,就这一个词语我就觉得真好。韩文清想着长久,叶修想着一辈子,即便他们脾性不同、理念不同、手段不同,最后所求的都是一样的。这求的东西不可言传,只可意会。【其实是我词穷,不会描述。】

叶修睡过去了,睡过去的时候,他依然紧紧地抓住了缰绳。

他隐隐听见韩文清的怒斥:“叶修,你没出息!丢人!”

“是啊,我撑不住了,我丢人了。累死了,找个借口来看看你,谁知道就这么丢人了呢。我累了,真的累了。我就没出息了。”他在耍赖。跟个小孩子一样,耍着脾气,一脸无赖。

韩文清叹了口气,他俯下身,吻住了叶修的唇:“叶修,我不放弃!你也不准!”

“老韩,你怎么这么霸道?你这样,大概只有我受得了你......”

叶修模模糊糊地睁开了眼睛。他觉得发热,全身发热,还在拉兹山上的火海里?

       耍赖的叶修太可爱了!这里多么凶险啊,老叶身受重伤,危在旦夕,却仍然坚持着活下去,不仅是自己的意志强大,还有老韩的鞭策和等待在激励他活下去!

韩文清抓住了破绽一声大喝:“叶修,展翼!”

叶修一个转身,已然做出了回应。

两人曾在学堂同住,虽然武器不同,天天对战,有时也会合练。路数不同,一起对战还好,合击却很难找到节奏。磨了几月,终于想出这一招展翼。

这个名字还是两人的恩师李学士为二人所取。一个翩飞,一个蓄力,最后合击,刀剑潋滟,一如雄鹰展翼,其实万千,搏击长空。

十多年前,他们曾经走了半招展翼,没能救下被俘虏的李学士算作了遗憾。

时光匆匆,转瞬十年。

如今,两人再度携手。韩文清张口喊出了展翼。

叶修一个转身,脱开了身,双脚点地腾空而起。如鹰击长空。

韩文清同时一个转体,绕了一圈,做出了接应。

两人不用多说什么。

同时一击!

一上一下,一左一右,瞄准了首领的脖颈。一刀一剑,一个翩飞轻灵,一个稳如磐石,从两边攻到,杀向了那人。

十多年前没走完的展翼,终于在此刻腾空。


        什么都不用说了,圆满了。这隔了十年的展翼,终于腾空,何尝不是一种轮回?过去没完成的,现在得以重见天日,并且成功地为这场战事画上了句号,宣告胜利的到来。

第二天,太阳正烈。虽寒风猎猎,可是日头烧得明亮。张佳乐和林敬言领着百人的队伍在城门前集结。他们面对着韩文清,一脸坦然。

韩文清没了话,他想说霸图誓言:一往无前。可是门外的怪物他们从未面对过,张牙舞爪,不知道多么可怕。私底下,集结的时候,张佳乐和林敬言早就带着这一队兵士约好了:“自刎殉国,绝不留一具尸首予敌。”可这个时候这句话却不能说出来。

韩文清的目光看着这一队战士,举起酒杯:“一往无前,凯旋而归。”

一仰而尽。

他站在战鼓之前,双手举锤,对着鼓面锤了三下。他的声音在整个城墙内回想:“待尔凯旋!”

“是!”

 霸图的士兵到底是韩文清带出来的兵。

就着隐隐绰绰几乎没有的光线,叶修看到身边的那个孩子明明害怕得有些颤抖了,可是牙齿依然咬在嘴上,背刻意地挺得直直的。

他就这么看着那个方向,手微微颤抖,却目光明亮,一眼不眨。

看着这样的孩子,叶修心里微微地发软。明明长得跟韩文清那个人一点都不像,可是他实在是一个很有感染力的人,一个普通的士兵也能带上了他的气质,韩文清式的一往无前不知道妥协地气质。

“叶大人。”

又有声音响起。却是几个霸图的军士。他们也是一脸的伤痕。看到了叶修的惨状,二话不说,帮着乔一帆扶住了另外一边,冲冲忙忙从乔一帆留下的一条清出来的小道朝着城外冲去。

“狼人......”

霸图军士回答了:“放心,我们有人殿后。”

叶修皱了皱眉头,隐约记起这大概是那个手有些颤抖的小兵。很像韩文清的那个。

韩文清......

韩文清回头一看,身后都是霸图的精锐。他们的脸色多少有些灰败,不过眼神清亮。

“好!好!好!”韩文清的脸上难得带了点笑。

“我们身前的是什么?脚下的是什么?身后的是什么?”他大声地问了三个问题,不等人回答,他自己答了:“我们面前的是敌人!脚下的是国土!身后的是父老乡亲!敌人要食我们的血肉!占我们的山河!杀我们的父老乡亲!我们可以让他们如意吗?”

“不能!”

“敌军凶残,援兵未至,我们也许会要死在这里。”韩文清笑笑,他说得坦然:“可我不怕!吾愿以吾身护吾国,唯愿护住山川锦绣,百姓安康。有没有人愿意跟着我?有没有人愿意与我一同发愿?”

“有!护山川锦绣,百姓安康!”

“好!好!好!一如既往!一往无前!”他抽出了腰间的长剑。站在了万人之前,目光坚毅。

各军军士列队站好,霸图的站在最中间。韩文清执起了火把,他拒绝了搀扶,一个人朝着狼尸走去,一步步,虽然颤抖,却也没有摔倒。

火起,转身。

他高高举起了拳头。

背后是燃烧的狼人的尸首,面前是残破的城池和伤残的军士,还有躺在那里的一具具军士的尸首。

韩文清高高举起了拳头:“我们胜了!”

“贼寇无存,山河犹在!我们胜了!”

       军魂不倒,霸图人的志气冲破九霄!我看这里时不由想起壮士一去兮不复还。霸图将士默契地不说死,但也知道此去是为了家国天下,韩文清的心理活动也让我有些眼眶发热,一句待尔凯旋,何尝不是主将的殷切祝福和期望呢。可能猫大写时只是描绘了一个场景,我却自顾自地为霸图感动了。【笑】这里也可以看出霸图的行军风气,我个人以为是和之后的那个小将相呼应,突出霸图精神——一往无前。

第四日,天还没亮,张新杰到了韩文清的房里:“将军,大门只怕要撑不住了。”

“知道了,更衣吧。”张新杰点亮了一边的蜡烛。他是军中谋士,并不上战场,可是这一刻依然披坚执锐,一身铠甲。目光肃杀。

他并不劝韩文清,只是从衣盒里端出一件轻些的软甲:“将军身上带伤,不若还是穿着这一件吧。”

“好。”

韩文清身上的伤并没有好,那么深的疤,哪里会那么快?

可是他的行动并不迟缓。一件件披上了甲胄,最后,拿起了自己的长刀。他大跨步走出了房间,张新杰跟在他的身后。张佳乐就等在外面。

张佳乐是个有些讲究脸面的人,在不违规的基础上,在铠甲上拾掇出好些吊饰来。如今,他的铠甲明亮,一身讲究精致,好像随时就要去喝茶饮酒纵横风流。他轻轻带着笑:“韩将军早。”

“早。”

“我腿上的伤不好站着,就这么骑在马上给韩将军问安了。”

韩文清的前方站在一匹战马,林敬言端坐马上。他也是一身的戎装,腿上的包扎可见,但是脸上还带着一点微微地笑。

“我也带着伤,就这样吧。”韩文清随意点点头,骑上了自己院子里的骏马。领头向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啊,霸图!这种大敌当前,也不怯战的精神!我真的没词了,只能说十分敬佩了。张新杰、张佳乐、林敬言,以及为首的韩文清,想象那个画面,宛如寒风猎猎,君袍飞舞,他们肯定是不惧不屈,始终坚信霸图能赢的姿态!

拉兹山并不算近,按照现在的速度,也要走上一天的时间。

拉兹山是附近最高的一座山峰,隐藏在山脉之间,巍巍高耸,是当地人心中的圣山。山上白雪皑皑。

透过林间的分叉,远远眺望过去,能在碧蓝的天空下看见一点拉兹山的山顶。

如何过夜成了最大的问题。

马匹必须带着,虽然经过训练,可是也不能保证一定会在该出现的地方等着他们。没有马,他们的行进速度将会大大地减缓。

之前在霸图的时候,叶修就曾经提出过要求:“晚上不睡,只休整,我们就这么朝着拉兹山前进。”

没有人有异议。

乔一帆不说话,身边的霸图小兵也没有多说什么,拽着叶修往山下走。走了没两步,却看见了马。

奇迹一般的,不知道被抛在哪里的战马却出现了。

也不知道霸图是怎么训练的这些战马。生物天生惧火,逆着火势,这几匹战马却又跑了上来。叶修被甩到了马上,他几乎控不住缰绳,就这么倒着,眼睛眯着,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拉兹山多么神圣啊,就像传说中的曼谷城一样美好,越是这样美好的地方,越能表现出叶修等人此行危险重重,比如狼人夜里比白天强悍,肉体凡胎根本是处于极大的劣势。有趣的是,我这里没关注战马如何,后面就打脸了,霸图的马比较强悍,后文看到火也还是听话地跑回来了。“没有人有异议”,我觉得就是霸图军令如山的良好风气,不然叶叶作为文官,放其他小说肯定有炮灰什么的不服气,拉后腿之类的,但《狼烟》讲的就是这群人一段时间里经历的危险困局,霸图服从命令,叶修也有能力带领他们去点燃狼烟,尽管谁都不知道前路是否平安。

他说西北这一代早先有过的羌西王朝,曾经有过一位曼谷大帝。这位大帝追求永生,传说中曾经修了一座圣城,遍地流金,可通天地。

这羌西人敬奉天神,是是求卦问天。不管那篇文说这城都提到曼谷大帝高坐城中,沟通天地,所以这城修得高些,求敬苍天的功能是有的,怕是在山上。我还为此去翻找了《河西水文地貌考》,终于被我找到了。这算来算去,曼谷城只能是在霸图城以西的卡兹山上,那一处最高,顶有积雪,化了留下来,山腰郁郁葱葱,能跟曼谷圣城的地貌对上。

“啧,人都叫圣城了,要在那一处修一座城池出来多难啊。那一座山山间还有一池水呢。在西北那一片有树有水,然后能在山间修出一座城,这不是圣城是什么?”

“孺子可教,正是如此。不过说来说去都和永生有关,又说遍地金黄,我觉得那怕是一座胡杨木造的城市。胡杨木可是千百年不朽,算是当地神木,用这种木头造一座城池,当然不错。”

拉兹山是附近最高的一座山峰,隐藏在山脉之间,巍巍高耸,是当地人心中的圣山。山上白雪皑皑。

透过林间的分叉,远远眺望过去,能在碧蓝的天空下看见一点拉兹山的山顶。

荒废了千百年,灰土堆积,一片破败。可是胡杨木修建的圣城不腐不朽,依然蔚然矗立。

那是一座高塔,一座远远的就能看见的高塔,耸立在城市的正中。走近一看,上面雕着些奇怪地画,大概是曼谷城的神了。叶修看了一眼,不自禁地叹了一句:“可惜。”

叶修抓住了破绽,他死命地逃窜了出来。引着他们冲向了那座高塔。

叶修从未见过这样巍峨的高塔,修建在西北最高的拉兹山的山间之上,这一边离天最近的地方。

一切都是胡杨木所制作的,精致的壁画雕刻在那里,多年沉寂,不过一阵轻拂,灰落,再度栩栩如生。

这本是一座瑰宝。

若是有时间,叶修一定在这里住上几日好好看看。不过,没办法,他环绕着,带着这些狼人冲上了高塔。

站在原本的祭天台上,他看到了狼人已经聚集在了这里。

轻轻一笑,叶修一声呼啸,然后掏出了火折子轻轻一丢。

顷刻之间,高塔燃烧了起来!

城市里的两个角落也跟着点起了火。

没有风的日子里,青天白日之下,烟朝着天空升腾而起——狼烟点燃了!

叶修轻轻一笑,看着身后因为火舌而犹豫不敢朝前的狼人轻蔑一笑。他纵身朝着下面跳去,如若飞花扶柳,蹿出的火舌带起的热风鼓起了他的衣袍。沾了血的衣袍猎猎。

红色的火光在跳跃着,跳跃在拉兹山上。

高高的,隔了好远,清晰可见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后面这几段有写到叶叶的帅的,不过我引用曼谷城的形容,更多的因为 @不知道叫啥 的评论。TA说,“这座被遗忘千百年的古城,最后一次现于人前,竟是是它最终毁灭的时候。虽然遗憾,但是毕竟给霸图城,给整个西北区域,甚至整个国家带来了生的希望。”我觉得说的太好了,因为我就是个傻的,没看出来这些,一看到评论就觉得不得了,非常有感触,所以特地截取《狼烟》里关于曼谷城的描述和结局。

包荣兴有什么想法不知道,总是不害怕的。乔一帆这个孩子呢?原本是王杰希帐下的一个亲兵,只是不得重用。被叶修发现他心灵手巧就带了出来。他一直是个沉默老实的孩子,不知道这一刻又在想什么。

他没想什么!他在战斗!

乔一帆事先准备地瞬发机关已经发动了,比包子的还快!一点点明火亮起,朝着狼人射去。在有限的光影里看到了乔一帆的脸。他年轻稚嫩的脸绷着,眼神认真,不慌不忙,神色清亮。

叶修陡然生出一种豪情来!

好!好!好!

真是个靠得住的孩子。虽然一句不发,可是这个孩子的表情已经告诉他了!那就战,不仅战,还要胜,胜着活下去,点燃狼烟!

叶修看看身后,吹了三声口哨。

乔一帆犹豫了一下,纵着马走了。叶修和包荣兴调转了马头,朝向了跟在身后不久的狼群。

“包子,怕不怕?”

“不怕!跟着老大就不怕。”包子还是笑嘻嘻的,他胆子大得很,明明知道那个口哨的意思是他们留下应敌,而乔一帆先行布置机关。可是他依然带着笑。

“听我指挥!”

“是!”

乔一帆发现了这座城池之后并没有马上放火。他多留了一个心眼。跟包容性一起在城市里简单动了些手脚之后就跑了出去。他简单布置了一些机关,希望可以将这些狼人留在城市里,越多越好,随着这把火,将它们消灭干净。

他的想法被叶修看了出来。他对乔一帆笑笑,这个孩子聪明、有大局观,也越来越自信了。若是以前,他就是有这个想法怕是也不会做的,毕竟叶修吩咐地从来都是立即点火。

        包荣兴和乔一帆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人,能一起出生入死都是因为有叶修提携。但就像《全职高手》里说的,努力是最不值得夸耀的,有人带着又如何,人生的路总得自己走。包子是勇猛,胆大,不惧生死,听叶修的话;乔一帆则是有大局观,懂是非,成长后知道自己要什么,选择活下去而不是一味送死,点火那里就能看出小乔的成长。《狼烟》明明是韩叶文,我却看到了乔一帆的进步,以及他和包子的不同,不乏猫大自己本人的意愿,想让这篇文在主线明确的同时,增添有意思的、正能量的东西吧。【忽视文的背景,虽然我觉得没那么血腥恐怖,但是侧面反映了猫大对读者的温柔和负责。】

        后面的尾声里有韩叶的吵吵闹闹,我就不写了,拒绝吃狗粮。总之结局是happy ending。本来还有好多话想写,但是第一次写长评真的好累,实在是力不从心,比自己写文都累。但因为太喜欢这篇文啦,所以就给猫柒大大一个长评表白!哈哈哈,溜了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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